通知公告

关于在2018级本科生中开展南开大学本科生 “先锋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满荣发布时间:2019-03-07浏览次数:729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实“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勇于创新”的“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和办学基本战略,着力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学生领袖人才,党委学生工作部计划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先锋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以2018级本科生为试点,启动“先锋计划”。在面向全体本科生开展“学生立公增能辅学体系”的基础上,着力对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有远大报国志向的学生提供针对性、系统化支持。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世界和中国发展形势,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意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并为党和国家贡献力量;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理论素养、创新创造、爱国奉献等方面表现突出;

3.具有一定的领导素质,积极组织或参与党、班、团及学生社团活动,在服务同学方面表现突出,在广大同学中享有一定的威信;

4.学习态度积极端正,学习能力突出,严谨勤勉,具有开拓进取精神;

5.身心健康状况良好,有能力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

二、遴选机制

“先锋计划”采用动态进出机制,在2018级本科生中不超过30人进行培养。

满足申请条件的学生可自主向学院提交申请;每学院可推荐人数不超过本学院本年级学生人数的1.5%,不足2人的按2人计算,具体名额详见附件1,学院党委组织初审推荐,并公示推荐结果;学院党委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考核选拔并公布选拔结果。

二年级及以上“先锋计划”学员根据当年考核及淘汰情况酌情从本年级重新选拔补齐。在培养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再享有培养资格:

1.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排名未达到本年级(专业)前20%,或ABCD四类课程学分绩低于80分或有不及格科目;

2.未通过《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3.有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经核实有不诚信行为等情况;

4.无正当原因未完成本年度“先锋计划”学习实践任务或不认同“先锋计划”培养方案;

5.退学或休学,其中因创新创业、应征入伍休学者除外;

6.其他不符合“先锋计划”条件的情况。

凡不再具有培养资格的学生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退出“先锋计划”。因创新创业、应征入伍休学学生保留“先锋计划”资格,复学后进入所在年级“先锋计划”中。

三、培养方案

1.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划拨专项经费保障和支持“先锋计划”各类讲座、培训、实践、交流等课程活动的实施与开展。

2.“先锋计划”根据《南开大学本科生“公能”素质评估指标及项目说明》,结合学生发展实际情况,围绕“公之素质”“生活能力”“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协作能力”“文化素养”六个模块开展教育培养工作。

3.“先锋计划”的每个模块根据N+X的原则设计具体培养计划,N为共同科目,X为学生个性化发展规划。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3月8日16:00之前联系所在年级辅导员,如有问题,请拨打电话:2350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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