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安排如有变化,以实际通知为准。
附件1:备注:
一、离校手续办理
1.《毕业离校手续单》手续研究生须完整填写《毕业离校手续单》(附件下载,正反面打印),根据附件2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2.图书馆离校手续
请各位研究生毕业生尽快办理如下事宜:
(1)归还全部所借图书和逾期欠款,办理过天津大学图书馆通用借书证的同学,也请提前办理退还手续;
(2)请到图书馆中心馆(津南校区)511或理科馆(八里台校区)204领取《论文审核合格回执》。论文提交事宜,可咨询数字资源部电话:85358442(津南校区),23509442(八里台校区)。
如6月18日(不含)前办理完上述两项手续,毕业生可不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单》中图书馆部分手续。
如未按上述时间要求办理完相应手续,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汇总图书馆数据向各单位下发未完成手续名单,名单中的毕业生必须持校园卡、《毕业离校手续单》和《论文审核合格回执》到图书馆中心馆(津南校区馆)二楼大厅或理科馆(八里台校区)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离校盖章手续。
图书馆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时间:
(1)中心馆(总服务台联系电话:85358363)
周一至周日(8:00-22:00)
(2)理科馆(总服务台联系电话:23508176)
周一至周五(8:00-22:00)、周六(8:00-17:30)
3.转党团关系
(1)毕业生党员需开具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
转往天津市内的党员,可由所在学院党委在天津市党统系统中直接操作;转往外省市的党员,6月28日前请按照所在学院党委的安排进行办理,6月28日后未在学院集中办理组织关系转移的,需持所在学院党委开具给学校党委组织部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自行到组织部办理。组织部将于6月28日在八里台校区、29日在津南校区为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介绍信有关事宜。
八里台校区:服务楼一楼103室(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13号窗口(6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团组织关系。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由各学院团委自行办理。
4.清退“一卡通”余额毕业生一卡通离校手续请关注南开大学主页或信息办网站(https://xxb.nankai.edu.cn)通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信息办联系电话:23508231)
5.毕业生退宿 2019届毕业研究生应于7月1日中午12点前完成毕业生退宿手续,退宿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生活指导中心联系电话:85358562)。
二、派遣及户籍手续办理
1.就业的毕业生毕业典礼后到所在学院领取报到证,出国的毕业生到所在单位领取落户证明。
2.户籍关系办理日期为6月27日至7月5日
办理时间:八里台校区8:30—12:00;14:00—17:30,津南校区9:00-16:00。户籍关系办理地点:八里台校区西区公寓5号楼1门;津南校区师生服务大厅7号窗口。所有应届毕业生需持报到证、身份证到户籍办办理相关手续。延期毕业生户籍办理流程请咨询户籍办。具体事宜以户籍办通知为准(咨询电话:2350981623507997 85358890-7)。
户籍关系办理注意事项:
(1)凡是把户口放到天津市人才市场的同学必须提前办理天津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凡是与本学院其他同学有重名的同学,请注明籍贯,然后再开迁移证。
(3)若还不确定户口迁移地址,请不要登记解决户口地址,暂不开迁移证,否则户口恢复需半年时间。
(4)毕业生需将放在自己手里的户口页归还到南开大学户籍办公室,未归还户口页的学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5)毕业生需在学校登记户口迁往地址,由学校统一到公安局办理,未在学校登记的毕业生不能办理户口迁移。
(6)未能及时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毕业派遣时在户籍办登记,参加第二次毕业派遣,时间另行通知。
三、毕业餐
“今日共享毕业餐 明朝建功在天涯”活动将通过学院向每位本科毕业生赠送免费就餐券一张,请同学们根据各食堂(津南:一食堂、二食堂、清真食堂;八里台:二食堂、三食堂、清真食堂)现场指示牌,在6月27日、28日、29日任意午餐时间在指定的窗口就餐。
附件2:
南开大学2019届研究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须知
1.研究生毕业生(包括本校师资及在职人员)统一办理离校手续。时间:6月21日,地点:津南校区综合业务西楼报告厅大厅(9:30-15:30)和八里台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一楼大厅(8:30-11:30;13:30-16:30)。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者可委托他人代办。
2.未办理离校手续者(包括本校师资)视为本人放弃参加毕业典礼,请各单位务必及时通知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
3.毕业生在办理离校手续时务必在离校手续单上注明是否参加毕业典礼,请务必认真填写。
4.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须凭研究生证领取火车票半价证明。
5.今年离校手续办理流程进行了一定程度优化:
(1)图书馆(如在6月18日完成相关手续,免于办理,参见附件一之备注)
(2)宿舍物业(两个校区均需要)
(3)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办理毕业资格审核并加盖培养办公室离校专用章、学生证注销章、发放毕业纪念礼)
(4)学院(中心、所)(将离校手续单交回所在学院)。
6.所有2019届毕业研究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请在6月21日下午5点前,将离校手续单交至三教109阎宝岩老师处(23508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