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天津共青团助力大学生就业行动”相关工作安排,团市委拟于近期开展2024-2025 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选拔一批品学兼优、综合素质突出的大学生到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践,补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升大学生社会化能力。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本期实习工作时间为2025年1月至2月寒假阶段。实习期满后,如用人单位和实习学生达成一致,可适当延长实习时间。实习期内要求学生能够全天到岗,原则上应至少完成20天实习工作。
二、实习内容
1.参加政务实习的学生将参与实习单位有关业务实践和机关活动,了解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体验政务机关工作氛围,感受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作风。
2.参加企事业单位实习的学生将参与企事业单位管理、运营等有关工作,了解企事业单位工作机制,感受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内容。
三、实习学生推选原则
1.坚持“优中选优,严把质量”的原则,推荐人选须政治过硬、人品服众、能力优秀、素养全面,具备高度的责任感。
2.推荐人选应符合实习单位关于实习工作的相关要求,且在天津有固定居住地,可满足每日工作通勤需求。
四、相关要求
1.报名要求参考“2024-2025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岗位需求统计表”(附件1),至多选择两个实习意向岗位。符合条件的同学须于2025年1月6日下午14: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zhuqinglei@nankai.edu.cn。
2.学院团委将对报名学生做好资格审查和政治把关,对学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盖章后提交至学校。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生本人将盖有学校团委公章的报名表(附件2)及简历等相关材料(扫描成PDF版),以“扬帆计划+学校名+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意向单位联系邮箱(邮箱、联系方式等信息查找附件1)。
3.单位录用阶段(预计为1月10日至1月14日)
各用人单位完成报名学生的面试选拔工作,通知学生录用结果,安排实习学生完成岗前培训、业务锻炼等试用期任务,并正式开始实习工作。
4.实习锻炼阶段(预计为1月中旬至2月中下旬)
实习学生在市区两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深入了解国情政情社情,亲身感受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和精神面貌,在实习锻炼中见世面、强筋骨、长才干,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5.实习期间个人要做好全过程安全防范,注意人身、交通安全。要严格遵守用人单位工作纪律、保密要求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保质保量完成实习任务。要在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实习的过程中熟悉真实工作环境,经受真实岗位锻炼,明确自身职业方向,利用实习工作提高社会化能力和综合就业能力。
附件1:2024-2025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岗位需求统计表.xlsx
附件2:2024-2025学年寒假天津市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工作学生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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